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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党史知识100篇】筹划新中国——筹备新政协

毛泽东和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常务委员合影


新政协的筹备,起始于1948年。1125日,已先期到达哈尔滨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民主人士,就成立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、新政协的性质、任务等问题,与中国共产党的代表达成了协议,决定由中共及赞成中共号召的23个单位组成新政协筹备会。由中共起草筹备会组织条例,同时确定了新政协参加范围、召开时间和共同纲领的制定等问题。 


1949619日,毛泽东给宋庆龄的信。


        1949年6月15日,新政协筹备会在北平召开。会议通过了《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组织条例》。会议根据条例选出了由21人组成的常委会,负责办理日常工作。常委会推选毛泽东为主任,周恩来、李济深、沈钧儒、郭沫若、陈叔通为副主任,李维汉为秘书长。常委会下设六个小组: 第一组负责拟定参加新政协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,组长李维汉; 第二组负责起草新政协组织法,组长谭平山; 第三组负责起草新政协共同纲领,组长周恩来; 第四组负责拟定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方案,起草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,组长董必武; 第五组负责起草新政协会议宣言,组长郭沫若; 第六组负责拟定国旗、国徽、国歌方案,组长马叙伦。

        新政协在筹备新中国成立的工作中,也完成了自身的筹建。


来源:百度百科 《中国共产党简史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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