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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党史知识100篇】建立国际新秩序——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


周恩来在万隆会议上发表演讲


新中国成立后,为促进周边国家同新中国发展关系,需要制订适合于同这些国家交往的新方针,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应运而生。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、互不侵犯、互不干涉内政、平等互利、和平共处。

195312月,周恩来在北京接见印度谈判代表团时,首次系统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。1954年日内瓦会议休会期间,周恩来应邀访问印度和缅甸,利用各种场合阐述中国外交政策和五项原则。日内瓦会议后,毛泽东在会见来访国家领导人时,也多次谈到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。1956年波兰、匈牙利事件发生后,中国政府指出,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关系更应该建立在五项原则基础之上。这样,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成为处理与世界各国关系的基本原则。


亚非会议上,周恩来发表了《关于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的宣言》,其中包括“和平共处五项原则”的全部内容。


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,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。它是新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开展活动、突破美国的孤立和遏制政策,扩大对外交往的有力武器,不仅成为我国对外政策的基石,也逐渐在国际社会中被普遍接受,为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新型国际关系作出了历史贡献。

来源:《中国共产党历史》

《中国共产党简史》

图片来源:学习强国(人民视觉)